离《物权法》的正式实施还有短短数月,面对悄悄潜入小区的电梯广告,市民张先生却仍然质疑:物业公司当初设立广告牌,自己本该有权知道的,怎么没人来告诉他?每个月广告收费多少,总有个数,物业公司为什么不公布出来呢?另外,本应属于业主的电梯广告收益,为什么业主一分钱都没拿到呢?
对此,本报记者调查了12个小区,七成业主对于小区电梯广告收入的去向一无所知,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物业公司却将其占为己有。对此,《物权法》专家等皆表示,必须明确这项费用是归业主所有,同时对于具体的返还形式,也提出了建议。
●记者调查:多数业主不知电梯广告收入归自己
为了弄清楚小区中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和用途,记者先后走访了十二个小区、四十几位业主和六家物业公司。在被问及小区中电梯广告的收入多
少、目前归谁所有、做何用途等问题时,绝大多数业主的反应是感到迷茫。
“电梯里出现电视广告不是一两天了”,家住徐汇区凯悦公寓的业主徐先生对于电梯广告再熟悉不过了。在他们楼的电梯里,经常会被贴一些房地产以及银行理财产品;静安康寓的电梯里则贴着通讯广告,这里的业主,天天都被“中国电信”冲击着。
针对这一现象,记者在业主中进行了一次调查。当问道:“每天面对电梯间内的商业广告,您是否考虑过广告收益该归谁?”有三位表示归业主,占被访者人数的7.5%;有8位表示,自己没考虑过此问题,占被访者人数的20%;有29位选择“收益归谁不能确定”,占被访者人数的72.5%。在回答“每个月的电梯广告收益,物管部门是否公布”?有37位表示,所在小区从未公布,占被访人数的92.5%。
对于绝大部分业主来说,从来没有得到过电梯内的广告收入,这意味着业主广告收益问题上的权利被侵犯。同时也显示出,如果业主都对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概念不清,就会将使用权拱手让给了开发商或物业公司。